学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及参照《山东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鲁价费函〔2016〕85号),制定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,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
评价职业
类别
等级
收费标准
1
美容师
D
5
190
4
220
3
270
2
婴幼儿发展引导员
160
200
240
公示日期:2024年5月24日至26日。
反馈电话:0535-5136827
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培训部
2024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