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>的通知》(考委〔2010〕1号),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23年底组织各市开展了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年检工作。学校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,立即组织精干人员,细致梳理总结2023年度办学工作,按时完成了年度检查报告撰写及相关附件填报。
现接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,学校通过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度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