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第三十条,以及《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条等相关要求,学校学员陈爱华、马艳峰、王明浩、陈鹏、徐玉金、魏荣海、张玉起、郇迪、胡继麟、任华、苏会芙等11人(详见附件: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员信息明细),因未在最长学习年限(4.5年)内达到毕业条件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第11期研究决定:对上述作出学籍清退处理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内,如相关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,或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培训部反映申诉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公示期满后,学校将在学信网为相关学员办理退学手续。
公示期限:2026年7月9日-2026年7月24日。
联系电话:0535-5136827;0535-2911107。
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26年7月8日